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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持刀伤害致债权人轻伤,但是偶犯,对其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,可宣告缓刑

————李某某故意伤害案

裁判规则

  债权人索债时与债....(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)

 

正文


李某某故意伤害案

湖北法院网讯(作者耿明军编辑李国清)欠钱还钱天经地义,李某某借钱不还又和索债人发生纠纷,后持刀将索债人砍成重伤,于8月27日被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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