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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行政经理诉请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的不应得到支持

————丁某某诉浙江明星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

裁判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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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

丁某某诉浙江明星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

【案号】(2011)甬余民初字第2927号
【案情】
原告:丁某某。
被告:浙江明星包装印刷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明星公司)。
2010年9月1日,丁某某应聘到明星公司工作。2010年9月14日,明星公司下发了关于任命丁某某为行政部经理的决定,决定中写明丁某某全面负责行政部的管理工作,执行及监督公司总经理向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,其直接上级是总经理,直接下级包括人事文员、行政文员、保安队长和食堂领班。明星公司还明确规定了行政部经理的职责,包括明确直接下属岗位职责;制定企业规章制度;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和落实;监督行政部助理和人力资源部助理做好相关工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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